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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郭先生
来自:222.82.156.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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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5] 发表于:2007-03-19 17:23:20 |
联系地址: |
郭先生来电咨询:我在一个工厂上班,今年5月17日在厂上班时右手被机械压伤,后被评为十级伤残,我想向您咨询厂方应给我多少补偿?
律师解答: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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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无心伤害
来自:124.117.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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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4] 发表于:2007-03-19 14:26:42 |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河南路 |
律师你好! 我想向你咨询下关于离婚方面的问题 两人结婚时,男方向女方家借的钱,当初说好男方还的,可是过了3年了,两人过不下去了,要离婚,这个债该怎么算? 还有双方都同意离婚了,女方提出合理的要求,也经过法院判定了,男方依然不确实执行怎么办啊?
律师解答: 如果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话,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丈夫婚前对妻子所借债务属于妻子一方的婚前财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妻子有权要求丈夫清偿债务。 如果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书,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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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至尊网
来自:222.177.2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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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3] 发表于:2007-03-16 09:11:56 |
联系地址: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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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谢谢收录百丛律师网。欢迎各网站链接本网作为贵站的法律顾问,我们网站律师将为链接本网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为期半年的免费法律咨询。请链接百丛律师网后发电子邮件到:lawyeryuan@126.com确认,自邮件lawyeryuan@126.com系统接收之日起半年内为你服务,详情请观注网站公告。 百丛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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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王女士
来自:222.82.156.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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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2] 发表于:2007-03-15 19:01:56 |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
王女士来电咨询:二手房转按揭有哪些风险?
律师解答: 由于卖方的按揭贷款变更成买方、或买方为卖方提前还清贷款后,过户无法正常进行。或者买方的贷款申请难以满足转按揭中卖方提前还贷资金的需求,从而导致操作受阻。另外,由于买方或提供担保的中介资信不够,银行拒绝提前放贷,导致转按揭无法进行。中介在得到银行的贷款后并不及时为卖方提前还贷、私自占用,甚至卷款潜逃,使买方、卖方承受巨大的风险。交易完成后买方无法顺利拿到房产证。还有就是交易完成后卖方无法顺利拿到剩余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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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李群
来自:222.82.156.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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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1] 发表于:2007-03-13 18:09:07 |
联系地址:新疆 |
李群发来邮件咨询:请问,我的一个朋友给另一个人打了.对方指是脸受了轻伤(没有用任何工具,指用手) 但他们说我朋友是属于刑事案件 我想问,法律对刑事案件的定义是什么呢?怎么样就算刑事案件了呢?
律师解答: 你好,刑事案件是公安、检察机关对那些涉嫌危害社会、依据法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程序进行立案、侦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司法手段进行处理的案件。你说的案件属故意伤害行为,如果一方的伤情构成轻伤以上,则该案即属刑事案件,将来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者由受害人提起刑事自诉。如果仅构成轻微伤,则该案属一般治安案件,可由公安机关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应起诉到法院,由人民法院民事庭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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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文萍
来自:124.117.7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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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0] 发表于:2007-03-12 23:58:02 |
联系地址:北京路汇轩小区 |
离异后抚养费可以增加吗怎么增加?
律师解答: 《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父母离婚后,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双方的收入情况和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的需求数额可能会有变化,是的依据离婚时的情况作出的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尽合理,如果不加以变更,就难以保证子女正常的生活和教育的需要。 抚育费案件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费用的,人民法院作为新案处理。 子女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子女可以向父或母提出超过原协议或调解、判决确定的抚育费数额,父或母应予增加: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求已超出原定数额的。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是均等的。当子女患有疾病或者上学,抚养子女的一方无力支付全部费用时,另一方有义务增加抚育费,支付子女抚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 (3)有给付义务的父亲或者母亲经济收入增加,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 (4)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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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pengyang47
来自:222.82.156.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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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9] 发表于:2007-03-12 18:47:54 |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
pengyang47发电子邮件问:我去年在乌鲁木齐市二道湾买的跃马房地产开发的房子,房子今年第二个供暖期试水房顶开始大面积渗水物业上说是地暖管子烂了,楼上在装修,房主说不关他的事,物业也不管,房地产商和一建的人说工程是检验合格的。我家到现在还没有供暖,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对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有明确的规定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两年;5.装修工程为两年。根据上述规定,你的房屋质量问题如在保修期限内,你有权要求开发商进行修理维护,如果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你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另外,如果上述房屋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你对房屋的正常居住使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你还可以要求退房,并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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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张XX
来自:222.82.156.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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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8] 发表于:2007-03-12 18:44:36 |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 |
张xx来电问:律师你好,我的朋友经人介绍结婚,结婚了之后发现两个人的性格差别太大,无法一起共同生活,现在我朋友要提出离婚,但女方已怀孕8个月,请问可以离的吗?如果不行,要用什么方法才可以离婚呢,谢谢了!
律师解答: 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是可以的。所以你的朋友要等到小孩出生一年后才可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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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网友张
来自:222.82.156.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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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7] 发表于:2007-03-12 18:42:10 |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
张先生问:我的房子是婚前一次性付款购买,当时付款开了收据,但婚后开发票时被房地产商收走。发票和当时的收据都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产权证是婚后办好的,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现在要离婚,这能算我的婚前财产吗?如果能算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我现在该怎么做呀?
律师解答: 该房子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应该准备以下证据:商品房预售合同;购房原始出资凭证;要求开发商复印当初交钱的收据,并由开发商注明交款时间。法院一般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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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无助的退伍军人
来自:222.82.137.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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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 发表于:2007-03-11 14:16:12 |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水磨沟 |
我是退伍军人,安置到区3建,单位不给签无固定期合同,给签了5年,现在快到期了,我查询到有个国家文件说退伍义务兵安置是无固定期的,文件不知道是真是假,请律师出 个注意,我该杂半!文件名字是--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民政部、劳动部、总参谋部关于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随用工单位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意见的通知
律师解答: 此问题已经电话回复!因为你说在合同中有同意签订有期限合同条款,所以很难再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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