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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田先生
来自:222.82.2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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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 发表于:2007-03-10 12:44:13 |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 |
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在婚姻中,夫妻之间写的借条有效吗?如离婚财产的分配上会产生什么后果?还有双方自愿离婚的话,孩子一般归谁(不到两周岁)?谢谢
律师解答: 谢谢你来到本站。夫妻之间约定财产的情况下,这种借条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疑是有效的。但如果没有约定,这就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如果所借的钱用于共同生活,则这种借条没有法律效力;如果所借的钱用于个人,则应该视为一种对财产的约定,这时这种借条应该有效。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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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退役军人
来自:222.82.156.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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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4] 发表于:2007-03-09 20:22:08 |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
请问:我是一名刚刚退役的军人,由于夫妻感情无法继续,想到了离婚。但是军队给军人发的退役金是否要参加财产分割?有无相关法律、法规?
律师解答: 欢迎你来咨询,你的问题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三条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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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百丛
来自:222.82.156.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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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 发表于:2007-03-08 13:27:59 |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
问:某公司在向工商部门递交注销申请时,因疏忽而没有明确有一笔10万余元的债权。在该公司依法被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注销后,公司原股东获悉了这一情况,并书面致函债务人,要求其向原股东偿还该笔债权。但债务人却以公司已注销,且在注销时未明确有这一笔债权为由,拒绝偿还。请问,公司原股东能否要求债务人向其偿还这笔债权呢?
律师解答: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公司被依法注销时,应进行债权、债务的清算。但是,在清算过程中,对于公司的对外债权,无论因何种原因未在清算文件中列明,或者清算当时未向债权人主张债权,除非公司已向债务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者豁免该部分债权,否则,公司的注销并不当然意味着其债权的消失,公司注销时未了结的债权债务仍应由公司股东承担或者享有。因此,在公司原股东有证据证明该笔债权确实存在,并且诉讼时效尚未届满的情况下,公司原股东有权要求债务人向其偿还这笔债权。在债务人拒绝偿还时,公司原股东可作为诉讼主体,起诉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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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梅肯
来自:218.84.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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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 发表于:2007-02-28 22:40:40 |
联系地址:新疆伊宁市 |
您好! 我是2005年通过司法考试,2001年7月毕业西北政法学院,2001年至2007年1月一直在检察机关从事公诉业务。在新疆日报等报刊杂志发表过文章。本人精通俄语,英语口语也不错(虽然不是很出众),为人正直善良。希望能在贵所实习,不知能否接受我的申请?
律师解答: 谢谢你访问本站,百丛律师网(www.baicong.com)主要给需要法律帮助的公众提供网上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至于你实习的事情,你应该亲自到律师事务所与他们的负责人详谈,根据我们了解,许多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很需要优秀的人才加入,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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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唐燕玲
来自:222.82.8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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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发表于:2007-02-01 19:20:06 |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幸福城市花园7期41栋1单元404 |
你好,我和我男朋友谈了4年,去年跟他回青岛,他爸爸给了4万元让我们回乌鲁木齐按揭房子~~现在因为种种原因我们不和.想分手~但是男方要房子..但是房子写的是我的名字..在相处这4年,他花我们家的钱远远超过了他爸爸给的这4万元,他还有1年半没有工作过~请问我要向法院起诉,结果会是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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