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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小李
来自:222.80.46.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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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80] 发表于:2008-09-01 12:53:33 |
联系地址:南门 |
律师,您好!前面我问的问题得到您的解答,我非常感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现在的店里的债务应该平分,那现在资产该如何分?而我们实际的资产是不是应该是固定货品减去欠款和债务,剩下的这部分怎么分?不到两岁的孩子一般法律会怎么判?再次谢谢您!
律师解答: 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分,共同债务平均承担,但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委托评估机构认定,取得店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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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爱的海洋
来自:222.82.3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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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79] 发表于:2008-08-31 21:04:49 |
联系地址:新华南路72号 |
你好,看了你给我的回答谢谢你。我在公交公司工作了12年了,2006年香港珍宝巴士把我们国有企业买段改制了,已每年1354元买断,就是单位没有花钱给我们培训过,按你说的我就是现在不干也没有3000快的违约金是吗,就是合同到期我不签了,不知单位会不会给我经济补偿那?我需不需要提前30天打报告那?如果我9月1号打报告在干30天,提前不干了,也不交3000块违约金吧,那样单位是不是要给我经济那?
律师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不需要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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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baseboy
来自:222.82.5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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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78] 发表于:2008-08-31 12:36:08 |
联系地址:乌市黑甲山前街 |
我家兄弟两人,我是老二,哥哥已结婚(自有房),父亲已去世,我与母亲住在一起,假若母亲辞世后,也未留下任何遗嘱,法律上规定该如何分财产(包括房子、储蓄等等)?谢谢!
律师解答: 没有遗嘱,应按法定继承处理,你们兄弟两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应该各分得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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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王强
来自:222.82.214.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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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77] 发表于:2008-08-30 21:17:57 |
联系地址:新疆乌市 |
我在单位工作了三年,自己合同到期不在续签,能否拿到补偿和失业金。单位交的五金可以自己全部提出。
律师解答: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合同到期不在续签,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和领取失业金; 二、不能提取单位交的五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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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爱的海洋
来自:220.171.18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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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76] 发表于:2008-08-30 18:58:48 |
联系地址:新华南路72号 |
你好,我是珍宝巴士的一位驾驶员我是2007年10月1日签的合同是1年另1个月到2008年10月31号到期。我合同到期我不想在和单位续签了,同事们说到那时你就拿不上失业金了,说只有单位开除的,单位和你解除合同的才有失业金对吗?还有单位还欠我两年的安置费还没发,如果我现在开始旷工,让单位把我开除,我可以那失业金,是不是我还要想单位交3000块钱违约金那。单位也不会扣我的安置费吧。
律师解答: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劳动合同期满,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以及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能约定违约金,所以用人单位要求你支付违约金没有法律依据;至于你说的安置费,不知是什么性质,无法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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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怀念
来自:121.46.7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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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75] 发表于:2008-08-29 22:21:26 |
联系地址:经济开发区 |
你好.我的合同九月份就要到期了,已到该单位工作三年多,一直有交失业保险.现在除了合同到期自己不愿意续签了,如果不写辞职报告能领失业金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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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岳奉山
来自:222.82.17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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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74] 发表于:2008-08-29 12:11:12 |
联系地址:乌市炉院街103号 |
我有一个朋友,在家被别人上家里打伤,现已经住院,请问是不是派处所调解不成,得上法院提起诉讼,在受伤住院这期间有哪些费用需要对方赔偿,应追究对方哪些责任.
律师解答: 经派处所调解未达成协议,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可能会产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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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小李
来自:222.80.46.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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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73] 发表于:2008-08-28 02:24:49 |
联系地址:南门 |
您好!我现有一子,房子是男方婚前财产,婚后两人一起开店,投资款是我方父母给的和男方从朋友处借来的,属于有债务的,请问离婚这几样怎样承担?
律师解答: 房屋婚前购买,属于婚前财产,另一方不能主张权利,婚后按揭,离婚时按揭款可以请求分割;你父母的出资,明确表示赠与你的,应该属于个人财产,否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在双方无过错或照顾的情况下,原则上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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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FOX247
来自:220.171.139.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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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72] 发表于:2008-08-27 18:31:10 |
联系地址:乌市沙区平顶山东一路20号 |
房产买卖合同纠纷中解除权的行使是一年,不知从何时开始计算?如果双方正处在协商的这程中,是不是开始计算这一年的时期昵?
律师解答: 咨询者违反咨询声明(见网站公告),以后将不予解答。 当条件具备时(详见合同法九十四条)或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解除权人可直接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法定解除权是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当条件具备时,不可以中止、中断。协商的过程,解除权行使的期间继续计算。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的合理期限为3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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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刘沙
来自:121.46.11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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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71] 发表于:2008-08-26 20:19:13 |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师火车西站15街2栋3单元601 |
我是一名音乐教师,工作8年.后来学校无故不要我从事音乐教学,要我教学前班,经过协商后学校决定让我带语文和班主任,在这2年里我给学校排练,没有报酬.8年时间,学校只和我签定过2次合同.2005年是签定1年,2008年签定一学期.2008年7月合同到期,在放假期间学校没有给过说过解聘和让我教学前班的打算,到了8月23号学校领导找我谈话,要求我下学期带学前班,我想辞职,问问我能找学校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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