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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徐晓东
来自:124.118.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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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10] 发表于:2010-04-21 18:01:00 |
联系地址:新疆哈密 |
我在阿勒泰中院因结算纠纷打官司法院3月分就判决了 我想申诉 法院一直因各种理由到现在都没给我的律师判决书 想问一下 申诉有时间限制吗?
律师解答: 当事人自己申请再审的时限为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超过两年,则丧失了申请再审权.而申诉则没有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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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卞飞
来自:124.119.1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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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09] 发表于:2010-04-21 16:31:11 |
联系地址:新疆米东区 |
律师;你好! 当初残联推荐的工作,和单位签了三年的合同,残疾证压在了单位,如今我打算换工作(工作不到一年),老板却不同意,还不给我残疾证,我想问哈我怎样要回我的残疾证,单方面我该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物品的规定,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劳动仲裁。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首先看用人单位是否违反下列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其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若协商不成,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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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王晓慧
来自:124.117.19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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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08] 发表于:2010-04-21 00:51:37 |
联系地址:米东区种子站 |
我承包荒山地一块,因亩数小(8亩)四支界限大,在合同没到期的情况下,村委会将此地另包给别人,新的承包人把我在荒山地所建的房屋、猪圈、蘑菇棚强行填埋拆除,将其余山坡地推平。我将新的承包人起诉(侵权理由)要求他恢复土地原貌,在庭审中被告称填埋拆除推平土地都是村委会指使他干的,所使用的机械是他本人的,后村委会出庭作证承认此事。现法官要求我增加被告村委会,增加与不增加有什么利与弊?谢谢!
律师解答: 增加诉讼主体,当事人可以申请追加,法院也可以依职权追加。利与弊要根据具体案件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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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会说话的呀吧
来自:124.119.155.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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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07] 发表于:2010-04-20 23:47:48 |
联系地址:新疆伊犁巩留县 |
两人分居四年了,我提出了离婚可是他不同意我就向法院提起诉讼,他也不 回来!现在登报了我想问问登报多久我们的婚姻关系多久才能解除!
律师解答: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即视为送达。再经过15日的答辩期后,法院可以安排开庭日期,经法院确认婚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再一次公告送达及经过上诉期,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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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小雪
来自:124.117.193.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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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06] 发表于:2010-04-20 22:35:48 |
联系地址:米东区 |
您好,我想咨询下,我在一个私企上班还不到2个月,老板让我去办银行贷款卡,资料都填好了,在经办人一栏让我填自己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如果将来公司用这个贷款卡所贷款项还不了,那我这个经办人应该没什么牵扯吧,银行会不会找我?
律师解答: 只要有用人单位的授权,责任有用人单位承担.否则,可能会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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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王娜
来自:222.82.1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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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05] 发表于:2010-04-20 18:38:39 |
联系地址:乌市前进街 |
请问律师: 我在一家培训中心已经工作一个半月了,校长说试用期是3个月,到目前为止没有签任何书面合同,如果学校欲拖欠我工资,我该怎么办? 谢谢
律师解答: 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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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雪儿
来自:120.69.22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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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04] 发表于:2010-04-20 16:52:41 |
联系地址:新疆哈巴河 |
我想问一下离婚有什么程序?
律师解答: 1、你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4、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6、法庭调查; 7、法庭辩论; 8、法官主持调解; 9、调解无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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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蒋琴
来自:120.70.9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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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03] 发表于:2010-04-20 14:27:28 |
联系地址:奎屯 |
律师您好:有一夫妻离婚俩人离婚后男方把房子给了女方.几年后又复婚了然后把女方的房子卖掉俩人又买了新房,不久后又因为感情不合想离婚,您说女房可以要回复婚前卖掉的房款吗?
律师解答: 离婚时房屋归女方所有,复婚后,其财产就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该房产出卖所得的价款仍应为女方个人所有。也就是说购买新房款项中出卖原房所得的部分仍属于你个人财产。再离婚,可以先分割出女方的原房所得的部分归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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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余道海
来自:222.82.2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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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02] 发表于:2010-04-19 19:09:03 |
联系地址:米东区 |
袁哥、朱哥看到后给做个连接。字体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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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qqqnnns
来自:218.84.14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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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01] 发表于:2010-04-19 16:16:32 |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 |
我在单位和工友争吵后把他打住院了,医院坚定左聂页骨凹陷性骨折,请问,他能报工伤吗。我要怎样赔付他的钱。工伤保险是不是要除去,如果报了工伤我应该怎么赔付? 我还有点不明白,要是这样的话我是不是应该给他医药费误工费等,那么他报了工伤不是也要在那一次医药费吗?
律师解答: 已经解答。就同一个问题本站只解答一次,再不明白,请与当地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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