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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勉勇
来自:61.138.2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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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0] 发表于:2008-08-05 01:38:25 |
联系地址:乌市经一路 |
你好:我年初买了一辆二手车自用,因为单位分房需要钱最近将车转卖给另外一个人,卖车当时是他联系我提出要买车,并且属于双方自愿性质,卖车过程中我告诉他车辆过不了户,还有一些小毛病,并且车辆审验,保险7月份都已办完,这些他都认可了,并说好转让价为1万8千元,经过交涉商定好价钱,他当时带来了钱只付了1万元,而剩余8千元钱打了张欠条,时间是在7月28日-8月1日前全部交清买车剩余款。事后他打给我一次电话说要将车卖给别人(我才知道他是贩车的)别人要要车辆户口,我说卖车前已经讲好没有户口也过不了户,可是到现在他却以要车辆户口本迟迟不给剩余的钱,并且还想将车退还给我,因为一个星期没有见到车,我也不敢确定车是不是被他们换了备件或做了其他手脚所以不敢要车,只希望尽快以合法程序要到剩余卖车全部剩余款。特向专家求助,有没有好的办法解决。
律师解答: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您的问题。但您要举证来证明告知卖车过不了户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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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meixing
来自:124.88.9.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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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9] 发表于:2008-08-03 21:20:27 |
联系地址:喀什西路 |
胎儿畸形死亡赔偿 爱人怀孕期间一直在友好的军区总医院优生优育科产检,在孕37周才发现孩子脑积水,胎儿畸形,不得不停止妊娠引产,在孕早期爱人感冒,医院开药,有一种药是"头孢呋辛酯片"而在药盒里的说明书里有说明:孕妇在妊娠早期慎用".请问这种情况医院是否有责任.
律师解答: 在孕37周才发现孩子脑积水,胎儿畸形,显然医院存在过错,此时请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向医院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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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李先生
来自:222.82.76.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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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8] 发表于:2008-08-03 15:04:09 |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 |
十年前与前妻离婚,财产和我的每月的病退工资均协议留给了前妻,十岁的女儿由我自己抚养。现女儿已上大学,期间,前妻未尽任何母亲的责任,女儿和我商量想把我的病退工资要回来供女儿大学生活所用,请问我能要回来吗?如果可行,怎么走法律程序?
律师解答: 病退工资是劳动者病退后领取工资的凭证,您要求前妻返还病退工资卡,其目的是基于该卡上的病退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病退工资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一方取得的病退工资为其个人财产,因此,对您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病退工资的处理,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而对您在离婚后取得的病退工资的处理,则系您对前妻的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5条的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因此,您在生活无以保障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刘女士返还病退工资卡,但您以要回病退工资供女儿大学生活所用为由,缺乏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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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flg
来自:61.138.238.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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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7] 发表于:2008-08-03 11:23:54 |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 |
本人于2007年,手机定购卡巴斯基杀毒软件半年版,于2008年5月前到期停止使用。2008年6月卡巴斯基公司发短信称,已为我自动续订半年软件服务,并要求我两天内主动短信回复取消,我因故未能及时回复。2008年6月13日我的手机被强行扣费28元。卡巴斯基软件公司在未得到本人允许的情况下,强行为我续订服务,并强行扣费。经交涉后,联通公司和卡巴斯基公司都说这种做法是合法的。他么这样作合法吗?
律师解答: 联通公司和卡巴斯基公司的行为违法。卡巴斯基公司没有征得消费者同意就同联通公司签订代扣费协议强行扣费的行为,实际上属于强迫交易,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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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边来好
来自:124.119.7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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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6] 发表于:2008-08-01 20:42:30 |
联系地址:新疆奎屯126团 |
酒喝多了以后把派出所的车前挡风玻璃砸烂了,他们该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可能依法对你作出行政拘留或罚款的行政处罚。确实醉酒状态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应该赔偿相应的维修费用。(已经QQ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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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小鱼
来自:220.171.16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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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5] 发表于:2008-07-31 22:30:40 |
联系地址:天汇路319号 |
我单位在职职工,利用冬休时间,在一私营公司打工发生了工伤,该职工要求老板工伤赔付。老板对仲裁不服上诉法院,并要求我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请问:我单位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吗?
律师解答: 你单位不应该承担连带责任,由私营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从“谁受益、谁负责”和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角度考虑,由私营公司承担其工伤保险待遇是合理的。私营公司应当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报销其全部医疗费用,支付医疗期间的工伤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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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张晓芬
来自:124.117.107.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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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4] 发表于:2008-01-23 14:34:58 |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仓房沟路5-30 |
我父无照驾驶农用三轮机动车于早8点(天黑)正常行使将老头撞伤(三肋骨折),路滑车前窗结霜,父54岁,双耳听力差.事发后父离去(完全不知已撞人),一中巴车发现将老头扶上车,并追上我父,遂我父送老头去医院医治,我家人一直守护老头.24小时内未报案,事发次日,其家人向我父索要2万元息事宁人.医生说花费几千元可出院.此事如何量刑,最严重的后果是什么?伤者还能否诉之法律?如此要钱是否算敲诈?
律师解答: 张晓芬您好,您父亲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受害者可以通过诉讼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 ————更加详细和准确的答复,您最好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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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快乐百合
来自:222.82.2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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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3] 发表于:2008-01-07 17:46:45 |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高新区 |
谢谢你的帮助! 公证相对来说有保障些,是吗?因为房产证现在还没办下来,而且还不确定新房产证是办房屋卖方的名字还是我家的名字,老人的年龄又不小了,如果有意外的话,我们办了公证,那房屋的归属权应该是属于我家的吧,反之就不好说了,是吗?房子的价格是近五万,那公证的费用是多少呢?都需要什么手续?在你那办可以吧. 麻烦了!
律师解答: 既然房产证还没办下来,过户无法顺利进行,下一楼我的意思是说对买卖合同进行公证由你选择,目前我建议不需要公证。 ————更加详细和准确的答复,您最好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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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快乐百合
来自:222.82.2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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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2] 发表于:2008-01-07 12:28:44 |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高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你好!我父母前段时间和一位兵团一建的退休工人协商以他的名义在兵团一建阳光小区买了一套住房,当时房屋全款是五万,另给退休工人四万,现所有的钱都已交完,房子也交付入住,不过房产证还没办下来,双方只有手写的购房合同,请问现在是否需要办理房产公证??
律师解答: 一般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或过户时需要进行房产公证,你的情况是否公证由你选择,公证与否并不影响买卖合同本身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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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chenyu
来自:220.171.1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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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1] 发表于:2008-01-06 16:51:24 |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 |
谢谢你回答我的问题,你说的这些我也知道,1月1号的就业促进法也有这样的规定,可不一定能这样实施下去呀!人们对乙肝的误解,哎!一时是转变不过来的
律师解答: 事情没有你想象的复杂,如果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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