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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吕丽
来自:222.80.11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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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90] 发表于:2010-04-17 01:00:32 |
联系地址:于田征稽所 |
我再婚的老公犯了事,我工资卡押在他单位还款,预计两年才能还完,每月只余五百元过生活,由于在私企所以工作也没了,暂时还未找到合适工作。这种情况下,我也无力支付前夫孩子660元的抚养费了。他明知情况,为了逼我离开现在老公,多次到法院去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我也无心逃避,只是暂时困难无力支付,我也不想离开现在老公。恳求律师帮我解惑解难。谢谢!
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出具困难的证明),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具体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你的情况就属于女方生活困难的特殊情形,可以要求法院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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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猴子
来自:120.69.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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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89] 发表于:2010-04-16 22:33:14 |
联系地址:阿克苏 |
请问外国人在中国拘留审查期间可不可以探视?
律师解答: 可以。 驻华使、领馆要求探视被拘留、逮捕和正在服刑的本国公民问题。 外国驻华使、领馆要求探视其被拘留、逮捕或正在监狱服刑的本国公民,应予以安排。当事人被拘留期间和被逮捕后法院未判决前的羁押期间,探视的有关事宜分别由公安或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安排;经法院判决后在监狱服刑期间的探视则由司法行政部门安排。需要同有关驻华使、领馆联系时,地方外事办公室或外交部可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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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qqqnnns
来自:218.84.14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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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88] 发表于:2010-04-16 17:48:33 |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 |
我在单位和工友争吵后把他打住院了,医院坚定左聂页骨凹陷性骨折,请问,他能报工伤吗。我要怎样赔付他的钱。工伤保险是不是要除去,如果报了工伤我应该怎么赔付?
律师解答: 可以申请工伤。 工友是被你打伤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而构成的工伤。那么,工友对自己被殴打致残造成的经济损失有两种救济途径,一是有权要求你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赔偿其因被打受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属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二是工友作为该单位的职工,在工作期间受伤,也有权要求单位承担工伤事故损害赔偿,两者之间存在的是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过错责任,只要加害方存在过错,就应承担受害人的损失赔偿责任,工伤事故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工伤赔偿适用的是"补偿性"的原则,即工伤保险赔偿是对劳动者因工伤而遭受实际损失的补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而致残,无论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是否存在过错,受到事故伤害的劳动者都可以根据《劳动法》及相关工伤保险的规定,要求得到工伤保险待遇,获得工伤赔偿。不能相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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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张宏涛
来自:222.82.9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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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87] 发表于:2010-04-16 13:14:46 |
联系地址:乌市克西路锦华苑小区5-2-702 |
我父亲今年65岁,在上班时因收单位院子停车费被他们单位员工推到,摔成股骨头骨折,现在在医院已做完手术,费用由对方已付,出院后对方应怎样赔偿偿,标中大概是多少?
律师解答: 首先你到司法鉴定所询问,可能为9级伤残。伤残赔偿金约4.6万。 还有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可能还有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你可以将以上自行相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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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朱先生
来自:222.82.7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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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86] 发表于:2010-04-16 00:02:28 |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 |
我们几个股东和一家置业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缴纳了6万元房租费,后来我们发现,该公司用假公章和我们签约,请问该公司使用假公章签约承担什么样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律师解答: 情节轻微的罚款或拘留,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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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王罐罐
来自:222.82.18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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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85] 发表于:2010-04-13 22:18:18 |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 |
您好。我是一名军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婚三年,无房和婆婆一起住,孩子刚半岁。现丈夫因聚少离多提出离婚,请问他现在可以提出离婚么?如果离婚的话,孩子的抚养权会给我么?我还可以要求什么?谢谢。
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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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张涛
来自:222.82.14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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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84] 发表于:2010-04-13 19:06:44 |
联系地址:乌市水区 |
我和一位朋友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0万元,他将他的房屋(价值11万)抵押给我,我现因他不偿还借款,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说,不能找到被执行人,就无法处置变卖他的财产。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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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余海洋
来自:120.68.22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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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83] 发表于:2010-04-13 13:25:12 |
联系地址:阿克苏 |
厂房被开发商所占,由于和房屋所有人还有四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如果拆迁,承租人应得到哪些赔偿(厂房的机器设备都是承租人购置的),应向谁索要赔偿,谢谢
律师解答: 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处于出租状态的房子,关于拆迁安置补偿费,拆迁人应与承租人、被拆迁人订立协议。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经济损失的,对被拆迁人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使用性质,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具体标准由各区、县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属出租非住宅房屋的,对承租人的停产、停业损失,由被拆迁人按照双方协议约定给予补偿;双方没有约定的,由被拆迁人参照前款规定的标准对承租人给予适当补偿。拆迁非居住房屋时,拆迁人还应当向被拆迁人、承租人补偿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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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何丽
来自:120.69.23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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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82] 发表于:2010-04-12 14:30:56 |
联系地址:新疆哈巴河 |
我和我的老公结婚才半年,有一个女儿才两个多月,现在因为两人吵架,他要求离婚,我想把女儿带在身边,可我现在没有工作,而他有每月750元的工资,是不是我就争取不到抚养权?我们结婚后和他父母一起生活,没有分家,是不是就不存在财产分割?请律师一定回答我的问题,我很迷茫!谢谢!
律师解答: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家庭财产由全家人一起努力创造的,可适当分出你们夫妻的财产,这部分财产由你们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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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宝贝
来自:222.8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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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81] 发表于:2010-04-12 01:49:29 |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
老大你们那现在招人不
律师解答: 请拨打大成律师事务所电话询问:4883035 4889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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