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王秀元
来自:120.71.205.204
[NO.580] 发表于:2010-04-11 17:06:00
联系地址:甘肃武威
律师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夫妻之间离婚的事,就是没有任何财产,只有彩礼钱,结婚不到半年,夫妻没有感情而离婚,这方面需要些什么呀?或者是女方要 给男方退多少的礼钱?

律师解答: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若你只是想解除婚姻关系,没有以上情形,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女方不会退还彩礼。

姓名:小铺
来自:120.71.22.96
[NO.579] 发表于:2010-04-10 17:18:27
联系地址:乌市水区
你好1我和我的男友已结婚10年了,有一个孩子,九岁了,我催他办结婚证,他始终都不办,我该怎么办?请你尽快该我答复好吗?

律师解答:
婚姻自由,不可强迫。赶快说服他结婚吧。

姓名:萧萧
来自:120.68.245.137
[NO.578] 发表于:2010-04-10 13:24:20
联系地址:新疆阿克苏
我购买的 商品房高度不够,开发商将现浇板私自改为楼板,在口头协议中有地下室。但现在没有地下室,我们现在这样维护我们的 权益?

律师解答:
商品房高度不够,法律法规尚无明文规定,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利用法律类推的方法解决,如层高缩水可类推为适用商品房面积缩水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处理,如超过3%范围,则可要求退房。
楼板与地下室问题,首先应当依据商品房销售合同.如果约定有地下室和浇板的约定,从合同。无合同,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姓名:yan
来自:220.171.148.154
[NO.577] 发表于:2010-04-10 11:50:07
联系地址:乌市
在自家住房内不办理任何手续进行经营活动,是违规违法行为吗?如被发现是如何处罚的?谢谢

律师解答:
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擅自开业的,属非法经营,应予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姓名:yan
来自:220.171.148.154
[NO.576] 发表于:2010-04-10 11:44:01
联系地址:乌市
婚前财产公证生效后,结婚后还能否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变更财产公证?具体操作步骤有哪些?所提供材料是什么?谢谢

律师解答:
可以变更财产公证。具体步骤与材料,请与公证处咨询。

姓名:许刚
来自:124.118.23.5
[NO.575] 发表于:2010-04-08 20:00:27
联系地址:哈密丽园小区502栋
我想和我妻子离婚,可我们的房子是婚前我一个人买的,她要全部的房产, 所以我们协议不成,我想了解一下通过法律去解决的程序.


律师解答:
1、你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4、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6、法庭调查;
7、法庭辩论;
8、法官主持调解;
9、调解无效、判决。

姓名:生气
来自:222.80.130.214
[NO.574] 发表于:2010-04-08 19:11:26
联系地址:阿克苏 七团
律师你好。我家的老老太太一个小学生骑车吧大腿骨撞断了。他们家里人在医院交了三万多的手术费。后面的治疗。他们不管了。像这样情况我们起诉可以吗、如果起诉需要什么证据。谢谢

律师解答:
已经解答,再不清楚,请与当地律师面谈。

姓名:冷月
来自:222.81.83.145
[NO.573] 发表于:2010-04-08 15:46:05
联系地址:新疆阿勒泰
律师你好 三年前我爷爷把我爸爸的房子卖了(爸爸不在房子一直是爷爷住着的) 我爸爸一直在重庆老家最近才知道那里可能要搬迁 那房子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还是我爸的名字 听房管所的人说搬迁赔偿时要找房产证上的人 请问律师搬迁补偿和我爸爸有关系吗 我爸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房子吗?

律师解答: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的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搬迁补偿和你爸爸有关系,搬迁补偿应该补偿给房屋的所有人你爸爸。
你爷爷在没有你爸爸授权的情况下,买卖他人的房屋,属于无权处分,权利人可以要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要回房屋。

姓名:yan
来自:124.117.68.135
[NO.572] 发表于:2010-04-08 14:32:21
联系地址:乌市
我表姐和姐夫08年结婚,婚前因男方家没有交齐买房全款43万,只付20万,余款由女方父母支付,所以做了婚前财产公证,房子永久归女方所有.现在男方父母有余款偿还能力,提出更改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我表姐夫之前有做有违婚姻的事.表姐顾虑以后婚姻出现状况,想选一个万全之策.即做到夫妻在房产上的平等又能保证以后婚姻出问题时有所保障.谢谢答复( 住房现无房产证土地证)

律师解答:
已经婚前财产公证,经过公证的财产约定会得到法律直接约束。婚前财产公证的目的,也就是为减少发生纠纷设置的。

姓名:新疆贴吧网
来自:124.117.176.128
[NO.571] 发表于:2010-04-07 18:03:06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
站长您好,我已经做好了和贵站的链接,请通过。
http://www.xj700.com/images/logo.gif
谢谢!祝工作顺利!


律师解答:
已经链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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