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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不让安装防盗窗贼入室偷窃谁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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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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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前,上海市的唐先生全家刚搬入新房,便遭到了小偷夜间入室盗窃,损失了现金、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当初入住时,我们要装防盗门和窗,但物业不同意,说小区安全问题不用当心,保安24小时值班。说小区阳台不许用玻璃封闭,敞开式是为了小区美观。”
6月27日,唐先生致晨报法律热线,小偷是从阳台爬入家中的,同时盗窃了好几户人家,被盗的居民是否可以要求物业赔偿损失?因为是他们不许装防盗装置而出现了被盗的后果。
“物业是否有权力不许我们装防盗门和窗?如果以后小偷再来,谁负责?”
上海申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济民——
对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必须审查它与居民之间签订服务合同的内容。如果物业公司对保安内容有特别约定且违反了这些特别约定,必须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对物业公司的保安职责没有约定,那么物业公司只承担一般意义上的保安责任,即通过一定管理措施威慑违法犯罪,而不是消灭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只有当它在履行此项职责过程中有过错时,才可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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