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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 孩子存款不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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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 冯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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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的父亲以明明的名义在储蓄所办理了2万元的定期存款。2004年3月底,明明的父亲去银行取款时被银行告知,此笔款项已经被明明的母亲申请冻结不能取款。
事件背景:
明明今年9岁。就在其父母为离婚分割财产一事闹得不可开交时,明明以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了法院。2003年10月12日,明明的父亲以明明的名义在某银行的储蓄所办理了2万元的定期存款。2004年3月底,明明的父亲去银行取款时被银行告知,此笔款项已经冻结不能取款。
原来,在明明的父母婚姻刚刚亮起红灯之时,明明的母亲就带着明明到储蓄所办理了冻结手续。银行出具的冻结申请中写明,因财产纠纷,存款人明明及其母亲要求储蓄所对明明名下的定期存款予以冻结,待纠纷解决后,再由存款人明明及监护人解除冻结。
明明的父亲以明明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明明提起了诉讼,要求银行解除被冻结的2万元定期存款,并赔偿损失。
律师答疑:
明明是未成年人,其父母均可代理其进行民事行为。那么,明明的这2万元应如何认定与处置?
张起淮律师认为,在父母未离婚的情况下,父母均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均有权代孩子管理财产。因此,既然法定监护人明明的母亲可以将存款冻结,同样是孩子监护人的明明父亲也可以要求将存款解冻。所以,银行应该按明明父亲的要求解冻存款。
离婚时夫妻双方只能分割共同财产,明明的存款应属于明明的个人财产,不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父母只有代替管理的权利,没有分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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