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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视一纸复婚婚约的法律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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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都市报 向红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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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夫妻复婚不办手续 丈夫死后妻子无缘财产
离婚后的同居和复婚在实际生活中也许并没多大差别,但是,在法律上却有着很大的不同,别看只是多了一张纸,成为法律意义上的配偶有着比尽管原来是夫妻但如今只是同居对象更多的责任、义务以及权利。
缘于此,我们建议:那些离婚后而又有缘重新生活在一起的男女,不要忽视一纸复婚婚约的意义。
【案件回放】
黄女士今年31岁,8年前与刘某登记结婚。
婚后,由于夫妻两人那时都年轻,不懂得夫妻之间应有的宽容和理解,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最终导致感情破裂,1999年,婚后没子女的两人协议离婚,办理了离婚手续。
尽管两人离了婚,但心里都还牵挂着对方,因此,两人都没有再婚。而在这期间,刘某一心发展事业,在生意上有了很大发展,赚了不少钱,花20余万元在城区购置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屋。
2002年春节,黄女士患病住院,刘某知道后,立即到医院探望,不但给了她无微不至的照顾,还承担了她全部的医药费。在这期间,两人和好,在黄女士病愈出院后不久,两人就生活在了一起,并对外称已和好复婚。
与刘某重新生活在一起的黄女士住进了刘某新购置的房屋,尽管他们仍像离婚前一样过日子,但由于有着第一次离婚的心灵伤痛,他们都没有重新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但令黄女士没想到的是,2004年8月,刘某外出联系业务时,遭遇车祸不幸身亡。黄女士悲痛不已,但事情并没到此结束,刘某死后还不到一个月,刘某的父母不仅全部领取了车祸肇事方赔偿刘某的死亡补偿金7万多元,还将黄女士赶出了她和刘某居住的房屋。黄女士气愤之余,2005年1月,她将刘某的父母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以“妻子”的身份判决让她继承刘某的赔偿金及其他遗产。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5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否则属非法同居。黄女士与刘某原属夫妻,但两人已于1999年离婚,后来虽然和好,但却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应属于非法同居,因此法院作出判决:黄女士不能继承刘某的遗产。
据悉,黄女士没有对此判决再提起上诉,而刘某的父母在官司后出于对黄女士心灵的抚慰自愿给了她3万元。
【律师点评】
师 廖伟 易兴学
我国对婚姻关系实行行政登记制度。《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1994年2月1日后,即使符合结婚实质条件,亲属、邻居也认同是夫妻,但只要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一、在法律上不承认他们的关系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二、相互之间没有法律上的继承、抚养的义务。因此,本案当事人黄某败诉是必然的。该案提醒符合结婚实质条件,但嫌麻烦而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居者双方,应尽快办理结婚登记,否则,可能影响自己本应享有的权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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