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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解除亲子关系 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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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 冯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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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被深圳大企业相中 父亲不同意子离京 一怒签下解除关系声明书---
【事件背景】
张明今年大学毕业,因就业问题与父亲闹得不可开交。
张明被深圳的一家大企业看中,张明也欲去深圳发展,但父亲却认为他是家中的独生子,应在京找份工作,一家人在一起可以互相有个照应。由于双方互不相让,谁也说服不了对方。于是父子俩商定签订一纸《解除父子关系声明书》,声明双方自愿解除父子关系,从此以后“井水不犯河水”。
但公证处却没有为他们进行公证。
【律师释疑】
张金澎律师说,自然血亲之间的父子或母子关系是与生俱来的。
父子或母子之间的权利、义务可以因一方的死亡或子女被依法送养而终止,但父子或母子关系是不能解除的。
张明因就业问题与其生父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并签订了《解除父子关系声明书》,他们的这种行为并不能消除父子之间的权利、义务,声明本身无效。
据此,公证处拒绝为这份所谓的《解除父子关系声明书》进行公证是正确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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