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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被判刑丈夫要离婚 法院判决: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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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 张成伍 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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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某因妻子被判刑而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审判决不准雷某与妻子张某离婚,雷某不服提起上诉,
近日,安徽省宿州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驳回雷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雷某、张某均是安徽省亳州市人,两人于1993年相识,1995年登记结婚,1996年育有一子,婚后感情一直较好。2001年8月,张某因经济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夫妻双方因此产生纠纷,丈夫雷某向法院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
原审法院认为,雷张二人虽发生纠纷,但感情尚未彻底破裂,遂判决不准雷某与张某离婚。雷某不服,上诉称张某在监狱服刑,双方已无和好的可能。
宿州中院审理认为,雷某与张某婚前相识时间较长,婚后生育一子,夫妻感情一直较好。张某虽因经济犯罪被判刑,但其所犯非伤害夫妻感情的罪行,且张某刑期过半,雷某应从夫妻、子女、家庭等各方面考虑,承担丈夫的责任,积极配合妻子进行改造,决不能因妻子被判刑就提出离婚。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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