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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死一伤酿成悲剧 律师:请人讨债不受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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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年1月7日晚上,余姚市小曹娥镇发生一起伤亡事故。宁海县人徐某带人去余姚小曹娥镇沈某家讨债时,与对方发生冲突,后遭到对方追打,逃跑过程中,造成徐某一方1人死亡1人受伤。虽然事故原因当地警方正在调查,但这起悲剧也给眼下热闹的民间讨债敲响了警钟。
律师:请人讨债不受法律保护
宁波海虹律师事务所赵春琳律师说,请人讨债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一是影响社会治安,被请人员常对债务人进行威胁、逼迫,或者干脆以讨债为由对债务人实施绑架、勒索等;二是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些债务人不应当由承担的债务被强迫逼出,还得加上各种巨额费用,被搞得倾家荡产。对债权人来说,请人讨债要付出高额费用,甚至不断遭受被请人的索取。
赵春琳律师说,民间遇到借贷或货款纠纷,最好的办法是双方坐到一起协商,协商解决不了,可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切不可私自请或雇人集体上门追讨,甚至采取武力,我国法律是不保护此类方式讨债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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