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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误诊导致治疗延误该如何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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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计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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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今年春节,我家人在放烟花时伤到了眼睛,当时到镇上的一家私立医院治疗,医生看了说没什么事,没有治疗让我们直接回家了。现在,我家人两眼视力越来越模糊,情形日益严重,我们又先后到哈市的几家大医院检查,几位医生都说,我们延误了最佳治疗时机,现在眼睛已经损坏严重,只有0.1的视力,而且还要赶紧动手术,不然最终会导致我家人双目失明。而手术费用需要几万元,我们一时拿不出。我们觉得,是镇上那家医院的判断误导了我们,使我们延误了治疗时机,才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我们找到那家医院,但他们却不肯给予赔偿。请问律师:我们该如何向他们讨要赔偿?
答:根据该读者所说情况,该镇私立医院有可能存在误诊而延误最佳治疗时机,从而导致患者损害进一步扩大。但究竟是不是误诊需要有关鉴定机构进行专业鉴定。目前你家人可以采取以下方法去解决问题:一、与该医院协商解决。二、如果双方协商解决需要进行鉴定的,可以由双方共同向市级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如协商不成,可单方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三、向法院提起诉讼。患方要充分运用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依靠法律的力量,维护自身的权益。一旦发生医疗争议,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尽力收集有关证据,选择一种方法按有关程序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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