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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失踪五年 想离婚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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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 陈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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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6年,丈夫却失踪5年,怎么办?昨日,外来工赵女士致电记者哭诉,5年来含辛茹苦将女儿抚养大,如今女儿已到上学年龄,她想给女儿找一个“爸爸”,但却不知是否触犯法律。对此,律师建议,可单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下落不明的丈夫解除婚姻关系,再重组家庭。
街坊问
丈夫失踪五年能离婚吗
赵女士告诉记者,她与丈夫结婚那年才21岁。2003年秋天,丈夫离家到广东打工。刚开始,还给家里打电话,可从第4个月起就杳无音讯,全家人都不知道他的下落。赵女士也到其夫打工的地方寻找,却失望而归。
“丈夫走后我才知道自己怀孕了,孩子至今5岁却一眼也未见过爸爸……”赵女士表示,5年来她生活在别人异样的目光下:“周围很多人都以为我是弃妇……更有人到处造谣说,孩子是个野种……”赵女士说,为了平静地将孩子养大,她一共搬了7次家,最后搬到了广州。
赵女士的女儿今年已经5岁多,性格却变得越来越孤僻,“孩子一直不肯上学校,每次听到别的小朋友喊‘爸爸’她就又哭又闹,我看着心里就难过……”为此,她一直努力想再给女儿找一个“爸爸”,也试过再交男友,但当他们知道她是“有夫之妇”,都敬而远之。“我想离婚,但丈夫生死未明,怎么离?”赵女士为此痛苦万分,于是致电本报求助。
律师答
可提出诉讼解除婚姻关系
昨晚,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的陈浩纯律师。陈律师表示,关于夫妻双方一人失踪另一人单方提出离婚的案件有法可依。早在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未满两年的离婚案件是否受理和公告送达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的案件,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长短,法院均应受理,并应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根据这一规定,陈律师认为,赵女士的丈夫已经失踪5年,可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丈夫解除婚姻关系。至于是否准予离婚,陈律师补充,法院则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作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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