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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餐喝酒男丧命 酒友未劝负何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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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晨报 彭学武 傅乐凯 詹万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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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前夜和朋友举杯畅饮,次日丧命酒吧。酒友未予劝阻, 要承担责任吗?昨日,汉口读者马女士致电晨报“法律在线”咨询。
马女士称,7月底,她丈夫万先生到黄州市见朋友,当晚在市内一家酒吧聚餐饮酒,直到深夜。后来朋友李先生喝得太多无法走动,万先生和另 一位朋友也有些微醉,他们以为李先生睡一觉就会好,便让李先生睡在酒吧,两人打的走了。
次日上午,李先生一直昏睡不醒,酒吧叫来救护车将李送到医院,经诊断李先生已经死亡。尸检报告认定,死者系因呕吐物进入气管,导致机械性窒息而死。
最近,李先生的家属找到万先生,要求他和另一位朋友赔偿各项费用近20万元,称如果不赔,就将他们告上法庭。
律师说法:
邬勇刚律师:饮酒者将人灌醉,应妥善安置和救助醉酒者,撒手不管不进行救助,由此造成的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但醉酒者作为具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放任损害自己的后果发生,自然要承担主要责任,劝酒者基于自己的过错,要承担适当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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