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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学校辞退 我能要求什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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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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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我于2004年2月进湖南省医药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就业办工作一直到现在,现在学校不再聘任我,在这些年中本人工作认真努力,得到大家的好评,曾经被评过优秀团员,优秀员工。工作上没有任何问题。在这过程中学校没有给我们购买任何保险,前面也没有签定合同,就是于2007年7月的时候跟我们签合同,合同是他们说了算的,他们说如果我们不签合同的话就辞退我们,所以我们在上面签了字,合同内容都还不是很清楚,保险说是从我们工资里面扣的,学校不出一分钱,合同的具体内容不是很清楚,因为我们到现在还没有拿到合同,请问我们能要求给我怎么样的赔偿?
律师分析:
学校不再聘用你(或者你们)可能的原因有:一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二是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不管是哪种情况,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你都是应当获得相应补偿的.如果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则应当根据你在学校工作的年限每年按一个月的标准予以补偿,如果是去年签订的劳动合同今年到期终止了,则学校应当补偿你一个月的工资。总之你的合法权益是应当受法律保护的。不管是什么情况建议你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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