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电话 |
| 13609911022 袁红军律师 |
| 传 真 |
| 0991-4889799 |
| 邮箱lawyeryuan@126.com |
| 乌鲁木齐市安居南路70号
招商大厦22层 |
| 客服QQ: |
 |
|
|
|
房客忽然离去遗留物怎么处置 |
|
|
|
搜房租房网
|
| |
|
|
咨询:
去年,张先生把一套空房租给了一对夫妻,租期一年。但前不久,租期到了,房客突然不辞而别,屋内留下不少东西,如床、电视、冰箱等。"怎么也找不到他们,但听说他们到外地工作,不回来了。我急着将房子出租,可里面的东西又不敢扔掉。"
律师提醒:
首先要看租房合同里是否有关于遗留物如何处理的约定。如果没有,房客遗留下来的东西如何处理就涉及到以下的法律问题:
这些遗留物不是无主物,从法律上讲,房东无权丢弃,只能保管。
房东为了将房子继续出租,不可能无偿为别人保管,但为了防止被别人认为构成侵权,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出提存公证,费用应由房客承担。这样,才能从法律上比较安全地行使你的权利。在实践中,如果遗留的物品比较贵重,这样做才有意义;如果价值较小,可以在承担损失的前提下自由处置遗留物。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