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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祖母在世时承诺给孙子5万元 到底该不该作为遗产来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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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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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母在世时承诺给孙子5万元 到底该不该作为遗产来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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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济南居民宋先生的儿子是同辈人里最大的男孩,长得清秀又聪明伶俐,深得奶奶的疼爱。在儿子9岁那年奶奶曾经对他说过:“你好好学习,给咱们家里争光,我给你存5万元钱,将来好上大学用。”
后来,奶奶真的以宋先生儿子的名义在银行存了5万块钱。宋先生的儿子也将这件事告诉了爸爸。
今年,奶奶过世了。一切事情办得都很顺利,在分割遗产的时候大家却有了分歧。宋先生提出,奶奶以孙子名义存下的5万元不能作为遗产来分。但宋先生的兄弟们都反对,他们认为宋先生的儿子在接受存款时,还不满10周岁,说得专业点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能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
宋先生现在也弄不清楚了,儿子名下这5万元钱到底该怎么分?
律师说法:
这5万元钱应该归宋先生的儿子所有。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进行民事活动,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的所有民事活动都是无效的。
根据有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予、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因此,奶奶与孙子之间的赠予行为是有效的。由于奶奶在世前已经将5万元钱以孙子的名义存入银行,该存款已经实际转移给了孙子,理应归孙子所有。奶奶过世后,也不能再将该款项作为遗产进行分割。
(律师说法部分由赵振清律师提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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