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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协议只对当事人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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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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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律师:张静 陈小姐:我与男友正在筹备结婚,男友已经买了房子,他是产权人,他父亲是共有权人。我自己有十万多元的存款,出于自身权益的考虑,我想对婚前财产进行约定,但又不想去办公证,因为那样太正式太生分了。请问,如果我跟男友就我们婚前的财产情况签一份协议,可不可行?
张律师:如果你们两人之间做一个书面协议对婚前财产进行约定,这个协议对你们两个人是有效力的,但是将来如果发生纠纷,这份协议将不能对抗不知情的第三人。
王先生:我表弟在一家建筑公司担任质检员,今年年初,他在施工现场检查工程质量时与包工头发生争执,被包工头打伤。请问我弟弟这种情况可不可以算作工伤?
张律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你弟弟作为公司的质检员,在施工现场履行质检工作时被施工人员打伤,这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李先生:2008年3月,我在商场买了一台液晶电视,保修期为2年。2008年6月份,电视机发生故障,厂家给我换了个新显示屏,但今年1月,新显示屏又出现了故障,厂家再次进行了更换。令人气愤的是,上个月电视显示屏又坏了,现在我对这款商品彻底失去了信心,请问我能不能要求退货?
张律师: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新三包)》第十一条的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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