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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桂明:从李国机到郑传本:一个律师时代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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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网 刘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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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律师制度而言,今天应该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日子。
30年前的1979年12月9日,刚刚恢复组建三个月的司法部正式下发了“关于恢复重建律师制度的通知”,从而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的恢复重建工作正式纳入国家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职能。此前,牵头筹建律师服务机构(那时还都叫法律顾问处)的是各级法院。正如当时的五大政法院校,均由最高人民法院出面着手筹建。
然而,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我竟然从网上得知了一个噩耗:郑传本律师于2009年12月6日18:45因病医治无效在上海中山医院逝世,享年77岁。
我一时无语,一种莫名的悲痛从心底涌出……
是一种巧合还是一种纪念?
按理说,在当下这个时代,77岁还不算老啊!为什么呢?
我清楚地记得,最后一次见到郑传本律师正是我策划协调的最后一届中国律师论坛----在太原召开的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我印象中,身材魁伟的郑律师不管是开会还是聊天一直是说话声音很大,一如法庭辩论时的气势和气场,且带有明显的江浙普通话特色。那次论坛上他发言时说了什么已经印象不深了,但每次见面握手的情景还是印象深刻,依旧是他的大手握着我的小手,依旧是那么有力的手在温暖着晚辈的手。
可惜,现在那双手已经撒手而去了……
因为郑传本律师的猝然离世,我又想起了2004年8月31日去世的李国机律师。作为空前绝后、绝无仅有的“三个第一”:新中国第一代律师、“三中全会”后第一批复出的律师、成立了新中国第一家以个人姓名命名的律师事务所,李国机律师曾经亲历见证了我国律师业恢复重建的进程,亲眼目睹了我国律师业改革发展的风光,亲身实践了“为老百姓打抱不平,为受害者仗义执言”的执业理念。然而,遗憾的是,也是在并不算老的79岁就驾鹤西去了。
当时,我代表《中国律师》杂志社敬献了一幅挽联,以表哀悼之意; 为国护法为国分忧谁比律师辈
契机在握玄机在心当如改革者 因为李国机律师的不幸离世,我又想起了上个世纪末去世的石钟祥律师。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在第二法律顾问处,李国机、郑传本、石钟祥被并称为名律师的“三老”而名闻上海滩。1984年1月,全国第一次“严打”刚刚开始,工作人手非常紧张。于是,当时在华政就读大三的我们均被通知,取消寒假,全部支援“严打”斗争的各条战线各个岗位。按照学校安排,我被派往律师战线支援。有一天,带教老师就将我们几位同学带到了地处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的上海市第二法律顾问处。很有幸,第一天我就在会议室里见到了著名的“三老”。经会议讨论决定,我被安排给了石钟祥律师指导。当时,石钟祥律师正带教我们母校第一届毕业生徐瑶棋(现上海李国机律师事务所主任)。于是,徐瑶棋师兄同时也成了我的带教老师。每每或会见、或取证、或开庭回到所里,总能听到李国机律师和郑传本律师爽朗的笑声和洪亮的说话声,而另外声音相对较小的那个声音就是来自于石钟祥律师的。将近一个月的见习时间与“三老”的零距离接触,是我那个没有享受的寒假中最充实的时光,也使我对律师职业乃至律师制度多了一份责任感和使命感。
但是,当我大学毕业十年供职于全国律师协会之后,真正接触最多的还是郑传本律师。尤其是每年在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年会上,总能听到他那洪亮而有趣的发言,总能看到他那矫健而有力的身影,总能见到他那慈祥而有情的笑脸。
一晃三年过去了,我离开全国律协竟然已经三年了!这三年,尽管我也曾多次参加律师界的活动,但却一直没有见到郑传本律师。我想,他可能在忙于自己的业务,可能在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可能在忙于带教下一代……
没想到,今天竟然听到了这样的噩耗……
其实,萦绕在我脑海里的不仅仅是郑传本律师本人,还有他那些经典案例。如20年前轰动全国的蒋佩玲包庇罪犯于双戈、私藏枪支弹药一案。当年,在这场被电视转播的庭审中,郑传本律师为蒋佩玲所作的精彩辩护,成了当时轰动上海的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同时,作为一名律师,郑传本律师还曾办理过建国后首起因电影《十六号病房》著作权纠纷而引发的诉讼。早在1984年2月,《民主与法制》杂志在“风流人物”专版上发表了《郑传本:从报童到律师》的长篇报道。同年7月,《中国日报》(外文版)又以《追求正义》为题,将他从律以来的不凡业迹介绍给了国外读者。郑传本律师在近30年的律师生涯中,始终以“教师不认真教书要误人子弟,律师不认真办案会误人终身”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凭着他敬业、勤业精神和长期积累的实践经验及其敏捷的思路、独到的分析判断和机灵的应变能力,有效地维护了许许多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此,赢得了诸如“雄辩惊四座,真理服八方”、“直言扶真理,仗义解怨情”、“铮铮铁肩担道义,滔滔辩词护真理”等写在锦旗和匾幅上的赞誉。可以说,这些赞誉也寄托了受惠人的肺腑之言、感激之情、爱戴之心。
为此,我想为郑传本律师写下这样一个悼念: 三十年时光风里来雨里去今日谁得真经之传
十五万律师法庭外法庭内明朝仍以法治为本 如今,“三老”均已仙逝,但他们对律师职业的投入、对律师事业的激情,将作为一种精神传承到新一代律师身上。诚如我的校友斯伟江律师在博客中所言:“ 如我们苛求我们之前的中年前辈一样,如何做好一个前辈律师,真是一个时代难题。可以说,即使你在老年前辈郑律师灵前哭得死去活来,你称述和郑老如何熟,耳提面命,或者隔代相传,也比不上你在执业中继承他的精神。”所以,对我们新一代律师来说,老一代律师走了,我们对他们的最好的怀念应当是如何传承他们的职业精神、如何传承他们的理想信念、如何传承他们的法治信仰。
从李国机到郑传本,一代老律师走了,一个律师时代走了。
当此律师制度恢复重建30周年的今天,新一代律师将如何作为才能重建一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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