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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能不能收装修履约金? 律师:物业这样收取不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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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廖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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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胡先生来电:我是赣州市一家装饰装潢公司的负责人,今年7月,我带着工人在赣州市渡口路南阳东升小区为一户业主装修。当时,按照该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的规定,向他们缴纳了1000元的“装修履约金”。可是,装修工程在9月23日完工,业主没有意见后,我们找到该小区的物业,要求退还这笔履约金,却屡次遭到拒绝,不是称没有到退还“装修履约金”的时间,便是说该小区物业目前没有这笔钱。那么,这笔“装修履约金”小区物业到底能不能收,我什么时候才能拿回这笔钱?
10月17日,记者找到了该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的服务中心进行采访。一名徐姓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是按照“建设部11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收取装修保证金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业主和装修公司在装修过程中,损坏主要墙体以及破坏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起到一个约束的作用。同时,收取装修公司“装修履约金”也可以在业主与装修公司在装修完成后发生矛盾时,方便物业从中进行协调。所以,他们在收取“装修履约金”时提到,要在业主入住一个月以后,没有装修遗留的问题才能将这笔钱退还给装修公司。由于那名业主至今还没有搬进小区居住,所以,胡先生的这笔“装修履约金”还不能返回。当然,装修公司如果征得业主的书面同意后,物业管理部门会及时退还这笔“装修履约金”。
对此情况,律师黄富民认为,在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和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小区物业可以收取业主一定的装修保证金,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对部分业主的野蛮装修等侵害其他业主利益的行为加以约束。然而,物业管理公司向装修公司收取所谓“装修履约金”是不妥的,因为装修公司只是与业主之间存在着相关履约协议,所以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这些费用可以要求其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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