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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注的号码归他人,运营商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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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网-新法制报 淦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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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注号码被他人使用,运营商是否违约?
程先生:11月10日,我在某通信运营商的网站上抢注了一个移动电话号码,后被通信服务热线告知抢注成功。按照该公司及其营业部相关规定,应在抢注成功后5日内办理号码使用手续。我于11月14日致电该通信运营商南昌分公司营业部要求办理号码使用手续,却被告知该号码已被其他客户使用,请问该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
律师蔡明: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程先生与该通信运营商南昌分公司之间实质上一种附终止期限的合同。程先生按照该公司发布消息的内容,在抢注成功后5天内前往办理过户手续,是在期限内的,所以该合同生效。该公司违反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程先生要拿出当时移动电话号码注册成功的证据。
给儿子的房转赠女儿,儿媳有权反对吗?
詹大爷:儿子结婚五六年了,我出钱帮儿子买了两套房屋,一套是在儿子婚前买的,另一套是在儿子结婚后买的,房产证上都是儿子的名字。现在我想把其中一套房给女儿,我儿子同意过户一套给我女儿名下,但儿媳不同意怎么办?
律师蔡明:按照我国《合同法》规定,房屋产权证上的人是房屋的所有人。詹老当时出钱买房给儿子,是一种赠与行为,儿子享有两套房屋的所有权。其中一套是儿子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套房屋视为赠与儿子与儿媳的共同财产。根据最高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等经过8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詹老儿子结婚五六年,有权处分其中婚前购买的一套房屋。
术后丧失部分功能,能向医院追责吗?
张女士:我因摔伤手肘关节骨折而前往某医院治疗,当时接诊医生要求我手术治疗,如不进行手术治疗,手前臂的翻转功能丧失,如做了手术以后手就可以左右翻转。于是,我听从医生意见在该医院接受手术治疗,手术后却发现手还是不能翻转。我怀疑医生手术没做好,能不能追究医生的责任?
律师李茂斌:张女士想追究医院责任的话,可先向医院调取自身的住院病历,或与医院协商共同封存住院病历,然后与医院协商赔偿,或向卫生部门举报,通过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如鉴定为医疗事故,可与医院协商赔偿,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诉。若医生夸大手术治疗的效果以至张女士选择手术治疗,由此造成的损害,无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均应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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