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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车祸被撞伤可主张哪些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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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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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律师:马勇律师
李先生:我被车撞了,对方负全责,医药费花了五万多,虽经交警调解,对方仍不肯赔偿,我如果到法院起诉该主张哪些?
马律师:你可以向法院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构成伤残,根据伤残程度还可能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李女士:2009年底,我将自家商品房卖给王某,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之后,王某得知我还有一个车库,有意连车库一块买,我们又签订了一份买卖车库的合同,王某缴纳了定金16000元。现在我觉得车库价格太低不想卖,能不能反悔?
马律师:《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显然该车库买卖合同已经生效,李女士不能单方解除该合同,如果李女士不想卖该车库,得与对方协商,双倍返还定金。
崔先生:我租了一套房子,今年5月份到期,现房主未通知我就将房屋卖给他人,房主做法是否合法?
马律师:《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出卖租出房屋,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所以房主不应擅自将此房出售。不过,你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受房主卖房行为影响,这就是“买卖不破除租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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