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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房产证是丈夫名字妻子能卖这套房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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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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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五年前,我和现在住的这套房子的女主人签了一份卖房协议,但是一直都没有去办理房产证过户。实际上,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上写的名字,并不是和我签协议的女人的,而是她丈夫的名字。因为房子是她丈夫单位的集资房,但确实是他们婚后一起出钱买的。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和那人签订的卖房协议有效吗?
律师解答:
饶小庆律师认为:本案中的集资房,虽然房产证上仅有夫妻一方的姓名,但确系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当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处分权。女方与张先生签订卖房协议,主体上没有瑕疵,该协议有效。但协议签订后,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加上卖房者又没有取得单位的同意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批准等因素,所以张先生取得房屋所有权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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