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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原系馄饨侯公司某店员工,下岗后入职到某酒店,双方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但该酒店未给陈某缴纳工伤保险。近日,陈某骑车上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受伤并被认定为工伤,后该工伤认定书被送达酒店。酒店不服,认为应由馄饨侯公司进行赔付。陈某咨询,应由哪个公司对其进行工伤赔付?
法律人士认为,劳动关系在同一时间内应该具有唯一性,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劳动者具有多重劳动关系。特别是对于下岗、待岗职工,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又自行到其他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应当予以认可。所以,当劳动者在为其中一个用人单位工作时遭遇工伤,应予认定为工伤,由其所在的酒店进行赔付。(梁警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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