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先生驾车经过一个路口时,老同学宫女士向他招手搭“顺风车”,他欣然同意。
途中,顾先生为显示自己车技,不顾宫女士的一再反对而飙车。最终,小车在急转弯处撞上石壁,宫女士当场身亡。经交警部门认定,顾先生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面对宫女士丈夫的索赔,顾先生一脸惘然。
法律人士表示,顾先生应当赔偿损失。《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刑法修正案(八)》也已明确将飙车列入禁止范围。即驾驶人员必须对车辆内的人、物安全承担责任。
本案中,顾先生却置之不理,甚至不顾宫女士的一再反对而我行我素,对可能导致的损害听之任之,明显具有主观上的过错。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条关于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规定,顾先生应当担责。(颜梅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