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沽购房者宋先生:请问开发商能把公摊面积卖给个人吗? ◎律师答疑: 明洲律师事务所张彦荣律师:公摊面积是所有业主均有权利使用的面积,主要包括三类:房屋本体公用设施(楼梯、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电梯、上下水管道、加压水泵、公用天线、阳台、消防设备等)和住宅区公用设施以及公共场所(道路、文化娱乐场所、体育设施、停车场、单车房等)。开发商无权把公摊面积出售给个人,法律上的公摊面积属于业主共同共有,而不是按份共有。消费者如遇此种情况,可起诉该开发商,并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