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着将婚礼的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再制作成DVD留作纪念,可精心设计的浪漫婚礼却一点儿也没录上。这回,沈阳市民苗女士可上了大火了。
不久前,苗女士终于跟相恋3年的男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为了举办一次难忘的婚礼,苗女士夫妇经过精挑细选,选择了一家位于大悦城内的婚庆礼仪公司,又经过反复协商,该婚庆礼仪公司为夫妻俩精心策划了一场浪漫的婚礼。结婚当天,婚庆礼仪公司派出了两位摄影师前来为苗女士夫妇拍摄结婚庆典的全过程,每位摄影师的酬劳是1200元,由苗女士支付。可令苗女士闹心的事情发生了,就在婚礼结束的第二天,婚庆公司打来电话告诉苗女士,婚礼录像没录上,并表示愿意把苗女士先前支付给两位摄像师一共2400元全部退回给苗女士。
“为了办一次难忘的婚礼,我和老公反复地跟婚庆公司一起商量婚礼细节,婚礼主题,好不容易策划了一场我梦想中的婚礼,他们还没录上,为了办这场婚礼,我前前后后共花了近4万元,就是为了留下美好的回忆,现在全没了。”苗女士夫妇认为,结婚仪式不可能重新举办一次,没能留下婚礼录像资料的遗憾,自己实在无法接受,提出婚庆公司要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
婚庆公司当即就拒绝了苗女士夫妇的要求,该婚庆礼仪公司负责人表示,婚庆公司只会返还其拍摄费用2400元,至于精神损失费,婚庆公司认为是不合理的要求,不予赔偿。
律师说法:可索赔精神损失对此,沈阳市隆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书认为,再现当时的结婚场景是不可能的,由于婚庆公司过失,给苗女士夫妇带来了无法挽回的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苗女士有权利要求对方退还相关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失费。(本报记者 蔡思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