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朱洪园 实习生王日成)4月30日至5月7日,河北农业大学东西2个校区6个宿舍,12台笔记本电脑被盗。(本报5月9日报道)12日,有学生致电记者称,时至今日,没人为电脑失窃的事负责,他们想知道学校该不该负责?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律师齐亚钦告诉记者,宿舍楼屡次丢失电脑,说明安保措施不到位,学校负有管理责任。
“学校一直让我们等着,是否应该负责也一直没有答复。”一位电脑失窃的同学说,事发之后,他们已经将事件报告给校保卫处和学院老师。
“学院方面让找校保卫处,但保卫处自从给出一个“协查通告”之后,也没有了下文。”他说,现在宿舍楼口虽然加强了出入管理,但是也没有实质性的作用,如果有人背着包出门,一句“我包里没有电脑”就搪塞了管理员。
“学校应不应该为我们丢电脑的事负责?”这个同学问。
对此,河北农业大学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校宿舍楼都已托管给外部的物业公司。对于电脑丢失学校是否应该负责的问题,他并未做正面回应。
12日上午,记者咨询了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律师齐亚钦,他告诉记者,河北农业大学多个宿舍,屡次丢失电脑,说明学校的安保措施不到位。“学校负有管理责任,如果学生想要赔偿,可以起诉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