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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找不到债权人可申请债权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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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 徐铁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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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的家人遭遇了车祸,法院已经下达了判决书判令对方进行经济赔偿。但对方离开家里逃避赔偿责任,请问我应该如何申请执行,如果找不到责任人,执行是否有时效限制?
东港市前阳镇 张德发
张德发同志:
就你提出的问题,记者咨询了辽宁辛西亚律师事务所的李昌新律师,李律师介绍,国家法律及相关解释对如何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时效以及找不到责任人的情况下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都作了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221条第一款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执行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第222条第一款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执行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第223条第一款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执行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同时李律师提示,如果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逃逸以躲避执行,由人民法院作出债权凭证,以保证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个债权凭证的时效为20年,时效期间任何时间都随时可以提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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