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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保密合同有效,但用人单位应给予相应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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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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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我刚从公司离职,原来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我在离职5年内不得到与原公司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可我无法脱离我的专业选择职业,我能选择的企业几乎都是和原公司经营同类产品(也有些是竞争关系),我是否需要遵守合同这一约定?
庄甘露律师答:对于接触或可能接触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员,企业与职员之间签订竞业禁止条款,约定职员在与之解除劳动关系后一段时间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这种约定是有效的,劳动者应当遵守。但是竞业禁止应有一定的合理期限,根据劳动部的相关规定,不得超过3年,且用人单位应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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