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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此"定"非彼"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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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 冯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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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某委托中介公司卖房,并收了中介公司3000元定金,但未签订合同。现秦某反悔,要把3000元还给中介,可以吗?
事件背景
秦某与中介公司约定,房子由中介公司代理,以26万元出手。秦某收了中介公司3000元钱,在收条上注明“订金”二字,后中介公司要求改写为“定金”。现家人不同意将房卖掉,秦某找到中介公司要把3000元还给中介,但中介公司却要秦某赔偿损失。
秦某只写了“定金”收条,条上既无卖房价格,也不是买卖合同,其是否要对中介公司进行赔偿呢?
律师提醒
张起淮律师说,“订金”和“定金”有着本质的区别。
定金适用罚则原则,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秦某与中介公司已在口头上就卖房一事达成共识,且秦某也收取了“定金”。其若不同意继续由中介公司代理卖房,已构成违约。秦某要双倍返还定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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