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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窗打电话摔下楼就餐酒店应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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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报 安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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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放】
哈尔滨市刘先生在一家酒店二楼包房就餐过程中,他靠在二楼落地窗户上打电话,但是因为窗户旁没有上锁,导致刘先生掉下楼造成伤残,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解答】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岳晓峰律师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作为从事经营活动场所的餐饮酒店,对于就餐的顾客必须承担保障顾客就餐安全的义务。作为酒店应当明知落地窗户没有上锁可能会对顾客就餐安全带来隐患,其疏于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导致了受害人的损害发生,其主观上具有过错,所以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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