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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我这种情况可否申请举行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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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问题】
问:我邻居好赌,常常约朋友来家里打麻将玩钱,前两天被公安机关抓获。当时,我正好在旁边观看,结果一起被带到派出所。
在派出所,民警在对我们进行讯问后,说根据事实和我们的态度,准备对我邻居处以拘留,对其他参赌者和我各处3000元罚款。我当时申辩说自己只是观看,不应该受处罚,可民警不予考虑。对此,我很不服气。据说,国家设立了行政听证程序,请问,什么叫听证?像我这种情况可否申请举行听证?
【律师提醒】
听证,是指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准确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决定之前,通过举行由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的会议,听取有关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质证的行政程序制度。为了增强行政执法活动的透明度和保证行政处罚的公正性,我国《行政处罚法》设立了听证制度。
当然,不是所有的行政处罚都可以举行听证。《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由此可见,听证程序目前只适用于上述规定的几种行政处罚,其他诸如警告、拘留、没收非法财物以及较小数额罚款,不适用听证程序。
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属于较大数额罚款,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据此,你有权申请举行听证。至于何时提出听证,根据规定,应当在执行机关告知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后三日内提出。公安机关应当告诉你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若已告知,那么你应当在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若没有告知,则属行政程序违法。当然,即使没有告知,也不影响你行使这种权利,即同样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且不受三日内提出听证要求的时间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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