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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直接要求法院指定监护人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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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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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姊妹争当小妹监护人---
我有兄妹四人,最小的妹妹今年19岁,是一名精神病患者,我父母早已过世。
2000年,我们兄妹四人口头协议由我作为小妹的监护人。去年我小妹的房屋拆迁,其他兄妹要和我争当监护人,我能直接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我是小妹的监护人,监管小妹的财产吗?
席博途律师解答:您应先由村委会或居委会等组织确认您监护人的身份,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条的规定,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未经指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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