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电话 |
| 13609911022 袁红军律师 |
| 传 真 |
| 0991-4889799 |
| 邮箱lawyeryuan@126.com |
| 乌鲁木齐市安居南路70号
招商大厦22层 |
| 客服QQ: |
 |
|
|
|
患病老人的医疗护理费用,子女该如何分担? |
|
|
|
中国网
|
| |
|
|
【提出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二条规定: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请问医疗费用子女该如何分担?子女能否以父母尚有一点积蓄而不提供费用和护理?若某子女不提供费用该如何解决?法律有无明确规定?
【律师提醒】
法律上未明确规定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的比例,但根据民法原理及比照子女继承老人遗产方面的的规定,子女应当平分摊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对于条件好的子女可适当要求多承担一些,条件很艰苦的子女可适当减少。
赡养老人是成年子女对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子女不得以父母有积蓄而拒绝承担义务。如果子女拒绝承担支付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你可以向民政部门反映情况,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十条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一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二条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第十五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第二十六条老年人患病,本人和赡养人确实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情况可以给予适当帮助,并可以提倡社会救助。
第四十三条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不得推诿、拖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