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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约定要明确 免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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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 冯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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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执意开店 夫妻约定今后收入各自支配 经营亏本债主向丈夫索债---
【镜头回放】
三年前我妻子不顾我的反对,执意辞职开了一家小服装店。
后我俩约定,今后各自收入归各自保管与支配,她独自打理该服装店,所有事情由她一人负责。
昨天,我突然收到法院送来的起诉书,让我替妻子还清服装店所欠的债务,并把我的银行个人账户冻结。请问,我与妻子的协议是否有效?我应替妻子还债吗?
【解答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以家庭共有财产投资或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昌平区司法局李晶认为,服装店的投入是张先生夫妻的共同财产,其收入不能确定只用于其妻子个人享用。张先生与妻子只约定了各自财产的支配权,没有约定享用权,属于夫妻财产约定不明确。张某对债务要共同清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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