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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误诊耽误病情 可获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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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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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放】
今年4月,我带生病的小孩到医院就诊,医生说是一般性感冒,并开了药,但小孩吃药后仍高烧不退,我只好带小孩又来到该医院复诊。
医生在给小孩验血后,告诉我是病毒性感冒。后我带着孩子到另一家医院就诊,拍片后确诊是肺炎,到现在炎症还没好,且有并发症。请问我可否向第一次看病的医院索赔?
【律师提醒】
刘晓原律师答:医院在为你的小孩诊疗的过程中,在没有经过检查化验确诊的情况下,就按一般性感冒治疗,耽误了就诊时间,延误了病情,主观上存在过错。因此,医院应对你的小孩病情加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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