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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患重病 单位要撕合同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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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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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放】
李先生在合肥的一家公司上班时突然患了重病,单位在支付了他的部分医药费、工资福利几年后,最近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对患病的事不再承担责任。
李先生今年不到30岁,早在几年前,他被合肥一家公司聘用,在一线从事生产工作,接触大量的化学品。刚上班时,他和公司签订了3年的聘用合同。工作一年多,小伙子突然脾肿大。正常人的脾不到0.25公斤,而他的竟达3.5公斤。做了脾切除手术后,身体一直不好,最近又发现肝硬化。生病后,公司一直正常支付他的工资和福利,还承担了大部分医药费。如今,李先生的劳动合同已到期,公司提出解除合同。身体到了这一步,以后的生活还怎么办,李先生很茫然。听说,他工作生产一线接触的化学品对人体有害,他能否追究公司的责任,要求赔偿。(施健康)
【律师说法】
陈荣律师提醒:李先生可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职业病鉴定,如果鉴定为职业病,该单位不得解除与李先生的劳动合同;如果鉴定不是职业病,单位也不得在李先生医疗期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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