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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义务供养子女上大学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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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 冯霞 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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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父母对成年子女不再负担抚养和教育义务
【案件回放】
5年前,张琴与丈夫离婚。张琴为了日后不再和前夫有联系,便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女儿小惠由她抚养,其学习和生活费也由她一人承担。
去年,19岁的小梅考上大学,每年的学费、生活费高达2万元。此时,张琴已失业,无奈之下她找到前夫,希望其能解决孩子的学费和生活费。
张琴的前夫说,他可以出钱,但要说明白,他并没有义务再承担已成人的女儿的学费。
【司法释疑】
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安翔认为,从法律的角度讲,小惠父亲的说法是对的。
根据有关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为完全行为能力人,父母对成年子女不再负担抚养和教育义务。关于父母仍要承担上大学子女的费用的规定,随着新婚姻法及相关解释的颁布,此规定已废止,现行的相关规定是,需要父母给付抚养费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限于“尚在校接受高中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而本案中小惠不属于此情况,故不能再向其父亲主张抚养费。小惠的学费、生活费等,可通过勤工俭学、贷款等途径解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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