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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的责任承担是怎样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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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体工商户户主为李某,实际经营人为赵某,王某受雇于该个体工商户。请问:王某因劳动关系提起诉讼,应由谁对王某承担责任?如果对外产生债权债务,该责任如何承担?以上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46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在发生诉讼时,当个体工商户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人。因此因劳动关系提起诉讼和因对外的债权、债务关系而提起的诉讼都应以工商户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的者为共同诉讼人,由他们共同承担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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