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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期付款买车,未办理过户手续,驾使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承担事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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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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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买车,未办理过户手续,驾使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承担事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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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丛律师网 袁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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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家住乌鲁木齐的张某某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了朋友的一辆轿车。双方约定首付3万元,余款于2007年8月付清,办理过户手续。2006年5月,张某某在驾驶该车外出时,因违章驾驶将一正常行使的车辆撞毁。那么,赔偿损失应该由谁承担呢?
律师观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明确规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的所有权,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该案中张某某虽然不是交通事故肇事车辆的登记车主,由于车辆的行驶和占有是在张某某的控制之下,应由张某某承担赔偿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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