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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信用卡套现涉嫌贷款诈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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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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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套现有贷款诈骗的嫌疑。”上海达隆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爱民表示,信用卡本质上是一种小额的信用贷款,而信用卡套现的本质则是商户与持卡人合谋,恶意以消费名义从银行套取一定额度的贷款。这在某种程度上涉嫌虚构事实的贷款诈骗。如果套现者拒不还款,就触犯了《刑法》恶意透支的条款,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19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王爱民同时介绍,贷款公司还很有可能利用持卡人个人资料申请或者复制信用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信用卡磁条上的信息可能在几秒钟内就被复制下来,而机器只认磁条,因此建议持卡人保存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尽量不要通过中介机构代办信用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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