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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偿还欠款利息咋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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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新闻网 王晓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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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呼和浩特市读者魏先生向本报记者咨询:“前年,我向一个朋友借了10万元,当时约定月利率是3分,一个月后还本付息。还款期限到了后,我支付了3000元利息和5万元本金,另外5万元本金我和朋友协商好两年内还清,对利息没有提及。没想到还款时,朋友却要求我仍按月利率3分支付利息,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偿还利息。”?
对此,王福奎律师认为,公民之间合法的借贷关系受到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明确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月利率3%明显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因此,魏先生的朋友要求按月利率3%支付利息是不合法的。由于双方当时对延期还款的利率没有明确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的规定。所以,魏先生可以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并支付利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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