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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有风险 打官司须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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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都市报 杨尚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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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间因财产、人身关系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如果行使诉讼权利不当,将会产生一定的诉讼风险。当公民对诉讼风险不知道或知之甚少时,司法部门应及时提醒。作为公民,他们有权利知道自己在诉讼活动中即将面临什么样的诉讼风险。
市民刘某因经济纠纷准备打官司,法院审查了他提供的相关资料后,在立案时给他了一份“诉讼风险提示”。那么普通市民对诉讼风险真正了解多少呢?
记者了解到,我省各级法院开展了“诉讼风险告知制度”,法院在立案、送达民事诉状副本的同时,也会送达一份诉讼风险提示。
所谓诉讼风险提示就是指将诉讼活动中的风险明明白白地告诉当事人,让打官司的当事人做好承受、防范和应对诉讼风险的心理准备和行动预期。向当事人提示民事诉讼风险,旨在帮助当事人避免一些常见的诉讼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以最小的诉讼成本实现最大限度的权益。
案例一
王某到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李某返还100万元欠款,王某起诉时忽视了追要利息的主张,那么该款的利息部分当然得不到支持。同样,原告起诉,增加诉讼请求或被告反诉、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如不按时向法院缴纳相应的费用,也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一定要适当,如果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过当,将对过当部分承担诉讼费用。王某请求法院判令李某还款100万元,但案件判决是李某返还王某10万元,王某虽然胜诉,却仍然应当承担标的诉讼费用的90%。
如果王某起诉时提出的诉讼请求适当,就不会因请求过当而多付诉讼费用。
案例二
张小姐刚到单位上班不久,就有同事李某向她借钱,张小姐犹豫了一下就借给同事1万元。等钱借出去了,张小姐才得知李某经常四处借钱,不好好上班,还有赌博行为。时间不长,李某就被单位开除了。看看手里李某写下的借条,张小姐的心里感觉还踏实。转眼一年过去了,还款的日子到了,但是迟迟不见李某有还钱的意思。张小姐问起,李某一拖再拖,总是有很多借口不还钱,也不见面。张小姐一气之下将李某起诉到了法院,开庭时李某也没有到,法院依据借条很快作出了缺席判决,判决李某还钱。等张小姐申请了强制执行,李某干脆就失踪了,就连李某的父母也不知道他到哪里去了,李某个人也没有财产。
在这起案件中,张小姐一分钱也没能要回来。结果无法兑现的风险和后果,将由张小姐自行承担。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是有财产但不足以抵偿全部债务的,会导致法院对剩余债务中止执行。
可见,到法院打官司,要多方考虑,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要件,有理有据,适时合法,不可盲目行事,造成其合法权益因人为原因而得不到保障。
案例三
罗某和丈夫婚前同居了四五年,后来各自出资5万元(首付)买了一套住房,一个月后办理了结婚登记。对于首付的5万元丈夫有证据证明,而罗某当初跟父母借钱没有写借条。房子装修花的钱也是罗某出的。婚后,因为丈夫时常夜不归宿,罗某日前起诉到法院离婚。如今法院已经开庭,对案件进行了调解。罗某担心没有证据证明自己买房时出了钱,可能不会分到房产。
罗某咨询了律师,律师告诉她: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男、女有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另外,正如罗女士所担心的,共同出资购买的住房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司法实践当中,罗某对出资购买房屋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否则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诉讼风险。
官司的输赢不仅取决于纠纷自身的是非曲直、取决于当事人诉求的合情合理、取决于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是否具有未雨绸缪的诉讼风险意识,取决于承受、防范和应对诉讼风险的心理准备及相关技巧。
案例四
王某曾在一建筑公司工作,单位欠王某工资三千多元,后来王某从单位辞职另起炉灶,因需要,王某租赁了原单位的挖掘机,但一直没有给单位付租金。经多次催要,王某仍旧拖着不还,单位将王某诉至法院。经调解,王某承诺还款,但到期后还是不履行。王某说:“我有的是钱,就是不给,你们还拖欠我三千多元的工资没给呢,法院执行我也不怕!”
此案执行立案时,执行法官向王某讲明:“单位拖欠工资你可以另行起诉,但在本案中你是被执行人,你的义务就是将本案欠款偿清。如果不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就要承担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罚款、拘留的风险。”
经权衡利弊,王某很快地配合了执行。
常见诉讼风险提示
诉讼请求 要适当
起诉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否则要承担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风险。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出反诉,以及提出管理权异议、申请回避等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否则要承担请求不被准许的风险。
当事人应当依法、有据地提出诉讼请求,不应夸大损失,任意扩大诉讼请求范围,否则要承担请求不予支持及相应诉讼费用的风险。
申请调查 要及时
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当事人,如不按举证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以及有关证据线索的,法院有可能不予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提起诉讼 要举证
原告起诉或被告提出反诉,负有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予以证明的责任,如未能及时提供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能足以支持其事实主张,将承担该主张不成立的风险,法律、司法解释对举证责任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途退庭 可判决
当事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开庭审理活动,原告将承担按撤诉处理的后果;被告承担缺席审理、缺席判决的后果。
诉讼超时 会败诉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特殊情况除外),但因身体受到伤害、商品质量不合格,保管财物丢失、毁损等赔偿之诉以及请求支付租金的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对诉讼时效届满后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案件,当事人虽享有起诉权,但被告如以原告行使诉讼权利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而原告确无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法定事由或不符合人民法院可予延长诉讼时效之情况的,人民法院将判决原告丧失胜诉权。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行使请求权,债务人不作时效抗辩,或者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强制执行 要有财产
裁判确定的民事责任能否得到全面履行,其重要因素在于债务人有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若不能举证证实被执行人财产下落以及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确有到期债权的,或者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或履行能力不足等,将会导致执行不能的后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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