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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翻窗帮开房门摔伤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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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 沈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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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中秋节那晚8点,室友误将房门反锁了。实在没别的办法,我和她到男同事宿舍想叫几个人来想想办法。随后一男同事过来,在套锁、 撬锁无法开启又不想踹坏门的情况下,他来到阳台准备翻窗。窗台有一斜坡,看着有点危险,所以我让他们等我到底下看一下情况再说。
我刚到楼梯口,就发现男同事已摔下来倒在草地上,我赶紧去叫人将他送往医院,并办理了住院手续。该同事现在摔成足后跟粉碎性骨折,躺在医院。我该承担什么责任呢?
律师解答:
你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第20号)第三条,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男同事在没有做好接应准备的情况下就翻越阳台也是受伤的原因之一,自己有一定责任。虽然居住的是公司宿舍,但整个事件中公司并无过错,不需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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