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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网络乞讨”难以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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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晚报 刘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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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出100元后发现上当
“我是一名大学生,家里经济困难,没钱交学费,父亲有精神病,母亲打小工,各位好心人帮帮我,我以母亲的名义发誓我不是骗子。”“我母亲在常年的劳累下,于去年12月份查出慢性肾炎,最近又被衡阳市中心医院确诊为尿毒症……20万的手术费对于一个负担着两个大学生的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近日,扬州网上出现的“求助”信息后面还往往留下银行账户号码、电话号码、邮箱或QQ号。
前不久,扬州某公司职员马女士收到一封邮件:“ 本人正念大三,因家庭原因,现学费无法交清,面临辍学。因本人所在学校是民办的,无法申请助学金,现在还差两千元学费。望好心人先借我两千,我09年一月份还清,以人格保证,我不要捐款,只向别人借钱。”
看对方写得很可怜的,中午下班时,马女士按照邮件留下的账号存入100元钱。然后,她又按照对方提供的邮箱地址回了一封电子邮件,表示愿意帮助他渡过难关,然后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和办公室电话,希望对方看到后回电话。可等了两天,都没有收到电邮和电话。后来通过查询发现,钱早已被取走了,马女士这才意识到上当了。
“求助”信息多处矛盾
昨天,记者联系了一个“卖身救母”的“求助者”,对方自称来自湖南一个偏远的农村,“母亲被查出得了子宫癌”。发邮件的男子留下了手机、身份证号码和QQ号,记者查询对方手机号码为湖南永州的,身份证号码却是湖南长沙的。通过QQ,该男子却自称是湖南邵东的,记者表示可以通过媒体帮助他,要他介绍详细情况,对方当即拒绝。记者问有没有人寄钱,他说:“有人给我打了些钱。”
记者在百度上输入“网络乞讨”的关键词,搜索结果显示出175000多条消息。在百度,甚至还有专门的“乞讨吧”。点进“乞讨吧”的贴吧,上面充斥着各式的“乞讨”信息,其他类似的乞讨网站更是数不胜数,相同的是,这些“求助者”无一例外地都在求助信息的末尾留下了银行账号。
“网络乞讨”难以追究
杨青律师表示,由于网络本身的隐蔽性,相关的证据很难保存和收集,不仅欺骗钱财的事实无法查清,甚至连当事人的身份都可能无法辨明,即使存在诈骗也难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像“网络乞讨”这种骗取别人钱财的行为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进行规范,也缺乏制裁的法律依据,只有靠广大网民自己辨别真伪,避免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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