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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井盖被控危害公共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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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晚报 王晓华 薛傲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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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长春市绿园区检察院了解到,两名屡次偷窃井盖的犯罪嫌疑人被提起公诉,值得关注的是,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公诉的罪名不是盗窃罪,而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孟相彬和王有德都是长春市人,4月上旬,两人在青年路洪福修配厂附近马路上,盗窃市政下水井盖一个。4月20日,两人在青年路附近马路上,盗窃市政下水井盖一个…… 物品总价值为1250元。5月5日17时许,绿园刑警二中队接到群众举报,在青年路附近将两人抓获。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孟相彬和王有德盗窃市政井盖和通讯井盖设施,实施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介绍说,对于盗窃井盖犯罪行为的罪名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是准确的,是遵循法律的。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在客观上已经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
齐律师说,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对偷井盖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已有先例。盗窃罪的量刑起点是3年以下,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起点是3年以上10年以下。这对偷井盖的行为和不法分子是一种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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