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电话 |
| 13609911022 袁红军律师 |
| 传 真 |
| 0991-4889799 |
| 邮箱lawyeryuan@126.com |
| 乌鲁木齐市安居南路70号
招商大厦22层 |
| 客服QQ: |
 |
|
|
|
求职者可投诉恶意欺骗企业 |
|
|
|
广州日报大洋网 2008-09-27 11:45:57.0
|
| |
|
|
律师:
可投诉恶意欺骗企业
“现实中,经常会有企业在招聘中恶意隐瞒自身的真实情况,塑造出与自身真实情况完全不符合的招聘假象,导致员工对企业心理预期过高,最后心理契约遭遇恶意损毁的情况。”律师杨国平提醒道,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招聘方所做的关于待遇的任何口头承诺都是没有法律效应的,建议求职者不要轻易相信,必须将任何协商好的条款都清晰地记录在劳动合同上,而对所签署的就业合同,为了避免有陷阱,最好能委托律师予以核实。“对于一些发展前景的软性承诺,建议求职者多方求证,不要盲目产生过高期望。”
“如果求职者的过高心理期望是由于企业虚假杜撰、恶意欺骗造成,求职者可以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严重的可以申请进行劳动仲裁。”杨国平律师介绍道。 | |
|